說明:
一、依據本署110年7月2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94955號函、111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0223號函及112年3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36033號函辦理。
二、各類型課程計畫作業流程圖,依其班別及作業方式與期程,臚列如次,請各該主管機關及高級中等學校按不同科班屬性,據以核實辦理課程計畫報備查及申請調整相關作業:
(一)高級中等學校已備查課程計畫線上申請調整作業流程圖:
1、適用科班別: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部普通科、專業群科、綜合高中學程、體育班、藝才班、學術資優班、特色招生班(包括考試分發入學、專業群科甄選入學所招科班)。
2、作業方式與期程:
(1)適用111、112及113學年度入學學生而尚未實施之課程: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
甲、每年4月16日至6月15日:可申請調整各學期之課程。
乙、每年6月16日至8月15日:僅可申請調整新學年即將開課之課程。
(2)適用110、111及112學年度入學學生而已實施之課程:採「書面申請」方式辦理。
(二)高級中等學校「特殊班別」課程計畫備查流程圖:
1、適用班別:科學班、實驗班、原住民實驗班、原住民藝能班。
2、作業期程,請依各該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惟其作業程序,請確依前揭流程圖辦理:
(1)學校申辦設班課程計畫,各該主管機關應將相關學校名單及所訂填報期程,行文提供相關課程計畫填報系統(普通型高中:國立宜蘭高級中學;技術型高中:臺中市立臺中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中:國立溪湖高級中學),並同步行文相關學校於期限內填報。
(2)學校至課程計畫填報系統填報課程,匯出教學科目及學分數表(核章),併入設班申請計畫,函報各該主管機關,由各該主管機關進行檢視。
(3)各該主管機關於函發備查文前,應確認課程計畫填報系統內之資料正確性;俟確認無誤後,再予發文,並副知本署(針對主管機關惟地方政府者)、課程計畫填報系統、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平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大數據系統服務中心)。
(4)各該主管機關於該入學年度完成設班後,應提供實際設班清單予本署,俾確保課程計畫填報系統內核班資料之正確。
(三)高級中等學校「特殊班別」已備查課程計畫申請調整作業流程圖:
1、適用班別:科學班、實驗班、原住民實驗班、原住民藝能班。
2、作業方式與期程:「已實施」及「未實施」課程之調整,皆採「書面申請」方式辦理。
(1)每年4月16日至6月15日:可申請調整各學期之課程。
(2)每年6月16日至8月15日:僅可申請調整新學年即將開課之課程。
3、各該主管機關於函發備查文前,應確認課程計畫填報系統內之資料正確性;俟確認無誤後,再予發文,並副知本署(針對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者)、課程計畫填報系統、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平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大數據系統服務中心)。
三、請各該主管機關配合辦理,並督導所管學校據以核實辦理課程計畫相關作業,另應避免學校頻繁調整課程計畫,以維學生學習權益。
四、副本抄送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平臺及各類型課程計畫填報系統,請確依流程辦理,以確保課程代碼介接資訊之正確性。
五、檢附「高級中等學校已被查課程計畫線上申請調整作業流程圖」、「高級中等學校特殊班別課程計畫備查流程圖」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班別已備查課程計畫申請調整作業流程圖」各1份。